1. 定義

在本銷售條款中,「Mobineko」、「我們」和「我方」指Mobineko及其董事、員工和代理人。「客戶」、「您」和「貴方」指向Mobineko下訂單的個人或實體。「訂單」指任何黑膠唱片製造及相關服務的請求,包括但不限於刻盤、壓片、印刷和包裝。「產品」指Mobineko根據訂單製造的所有黑膠唱片及相關材料。「製作素材」指客戶為履行訂單而需提供的所有音訊檔案、美術設計和其他材料。

2. 合約成立與接受

向Mobineko下訂單即表示您確認已完整閱讀、理解並同意本銷售條款。當我們發出訂單確認或發票(以先發生者為準)時,您與Mobineko之間即形成具約束力的合約。我們保留自行決定拒絕任何訂單的權利。

Mobineko提供的任何報價自發出之日起三十(30)個日曆天內有效,除非另有書面說明。報價中的預估出貨日期假設已結清的付款及所有符合我們公佈規格的製作素材在下訂單當天收到。

3. 版權與智慧財產權

重要: Mobineko不製造盜版、未經授權的壓片、未經授權的電子遊戲音樂,或您不持有版權的受版權保護材料的「贈品/宣傳唱片」。

下訂單即表示您保證並聲明您擁有或持有製作素材中所有智慧財產權的有效授權,包括但不限於音樂作品、錄音、美術設計、標誌和商標。您進一步保證產品的製造、分銷和銷售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

如果Mobineko合理懷疑存在任何侵犯版權、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法律的行為,我們可以立即暫停或取消您的訂單,且對您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您能向我們合理滿意地提供有效授權或證明所有作品為您自己的,否則您將負責所有已產生的生產費用。

您同意賠償、辯護並使Mobineko及其董事、員工和代理人免受因您的訂單相關的任何智慧財產權侵權或涉嫌侵權而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索賠、損害、損失、責任、費用和開支(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訂單後版權檢測

Mobineko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或之後的任何階段,通過自動內容比對系統、外部報告、IFPI公告或任何其他方式,收到表明客戶的音訊或其他製作素材可能侵犯第三方版權或構成未經授權壓片的資訊。在此情況下,Mobineko將通知客戶並要求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確實的所有權證明或有效授權。如果客戶無法提供令Mobineko合理滿意的此類證明,我們將立即取消訂單,客戶將全額負責Mobineko截至取消日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材料、勞動力、刻盤、電鍍、壓片、印刷和任何其他生產費用。在此情況下,不會退還任何先前支付的款項。無論在生產的哪個階段發現問題,本條款均適用。

4. 付款

生產開始前需要全額付款。在Mobineko收到已結清的資金之前,任何訂單都不會進入生產佇列。所有價格均為報價金額,不包括目的地任何適用的進口關稅、稅費或海關費用,除非另有明確說明。

如果客戶在付款後取消或修改訂單且需要退款或積分,客戶承認並同意Mobineko因原始付款而產生的所有第三方支付平台費用和金融處理費用(通常約為交易金額的5%)將從任何退款或積分中扣除。無論取消或修改的原因如何,此扣除均適用。

5. 音訊、母帶處理與重新刻盤

請在發送前仔細檢查您的音訊。 短版訂單雙面重新刻盤的費用超過整個訂單價值的一半。避免昂貴的重刻和重新電鍍符合每個人的利益。Mobineko隨時樂意在訂購前協助解答任何問題。

Mobineko會盡可能忠實地將您提供的音訊檔案刻製成黑膠母盤。除非書面明確同意,否則我們不會進行任何額外的母帶處理或音訊處理。客戶有責任確保音訊檔案在提交前已針對黑膠進行適當的母帶處理。

母帶處理不佳的音訊在黑膠上聽起來會更差。播放時間過長會導致音質下降。Mobineko不接受任何因源材料引起的音質問題索賠,包括但不限於因播放時間過長、母帶處理不佳或所提供檔案的其他缺陷導致的「混濁」或失真刻盤。如果您不確定您的音訊是否適合黑膠,請在下訂單前聯繫您的客戶經理——我們很樂意提供建議。

6. 生產數量

由於黑膠製造的性質,Mobineko只能保證供應訂購數量的±10%以內。我們通常會製造比訂購數量更多的唱片;但技術因素偶爾可能導致壓片失敗數量高於預期。

超出訂購數量的任何多餘唱片將免費提供給客戶。如果交付數量比訂購數量少5-10%以內,通常不會退款。如果短缺超過訂購數量的10%,將自動按比例退還短缺部分。

7. 運輸與交付

成品黑膠從台灣出貨。 根據您的所在地和選擇的運輸方式,交貨時間從幾天到幾週不等。

預估出貨日期僅供參考,不作為保證。黑膠製造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涉及專業設備,可能會發生機械故障和其他不可預見的延誤。您不應僅憑我們的預估出貨日期來預訂發行活動、巡演、派對或其他有時間限制的安排。如果您有確定的截止日期,請在下訂單前聯繫我們,以便我們就可行性提供建議。

產品的損失或損壞風險在交付給運輸承運人時轉移給客戶。Mobineko將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確保產品在運輸過程中得到充分包裝。運輸損壞索賠應直接向承運人提出,但Mobineko將應要求提供合理協助。

Mobineko不對因客戶未在合理時間內回應運輸承運人、未提供準確的交付資訊、未支付適用的關稅或稅費,或任何其他可歸因於客戶的原因而產生的任何海關費用、倉儲費、附加費、退回寄件人費用或其他費用負責。

8. 增值稅、進口關稅與海關

運往英國和愛爾蘭的貨物包含按開票時適用稅率計算的增值稅。對於所有其他目的地,除非我們已明確同意代您支付進口增值稅,否則您將全權負責產品到達您所在國家時需支付的所有進口關稅、增值稅、稅費和海關費用。

如果您選擇了我們針對目的地國家的增值稅預付服務,且該預付已反映在您的發票上,Mobineko將代您繳納適用的增值稅。Mobineko不對海關當局評估的超過預付金額的任何額外費用或因適用稅率或法規變更而產生的費用承擔任何責任。

9. 退貨、取消與退款

9.1 客製產品——無退貨權

Mobineko製造的所有產品均按客戶規格客製。根據大多數適用的消費者保護法,客製和個人化產品不受法定冷靜期和退貨權的約束。因此,一旦訂單被接受並開始生產,即不存在退貨或取消的權利。

9.2 酌情取消與退款

在Mobineko的唯一和最終決定權下,如果客戶不滿意,我們可能同意取消訂單並退款。這是逐案提供的禮遇,不構成合約權利或義務。任何此類退款將扣除第4條所述的支付平台費用。

如果根據本第9.2條給予酌情取消和退款,客戶同意,作為接受此退款的條件,不再向Mobineko下任何訂單。先前根據本條獲得酌情退款的客戶所下的任何後續訂單可能會被我們自行決定拒絕,如果此類後續訂單被接受後又發生爭議,將不予退款。

9.3 變更與積分

如果客戶改變對訂單的想法或要求導致積分的修改,且訂單已經支付,客戶將負責Mobineko因原始交易而產生的所有支付平台和金融處理費用(通常約為交易金額的5%)。此類費用將從任何發放的積分或退款中扣除。

10. 保固與瑕疵產品

Mobineko致力於交付高品質的壓片。所有保固索賠必須包括問題的清晰描述以及照片、影片或錄音等支持證據。保固範圍分為以下等級。

10.1 完整製造保固

Mobineko對因我們的製造過程引起的缺陷提供完整保固,包括但不限於:標籤錯誤(文字、美術設計或位置錯誤)、壓入唱片的音訊錯誤、壓片過程中造成的可聽見刮痕、電鍍錯誤和刻盤錯誤。根據本保固的索賠必須在收到產品後三十(30)個日曆天內向您的客戶經理報告。如果Mobineko確認本條款下的製造缺陷,我們將自行決定免費更換受影響的唱片或為瑕疵品全額退款。

10.2 有限運輸保固

Mobineko對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損壞提供有限保固,包括可歸因於運輸承運人的物理損壞、水損壞和熱損壞。索賠必須在收到產品後三十(30)個日曆天內報告。根據本保固的更換或退款由Mobineko全權決定,可能取決於損壞程度、客戶選擇的運輸方式以及是否已啟動承運人自身的索賠流程等因素。Mobineko將盡合理努力協助客戶在適用的情況下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10.3 有限翹曲保固

Mobineko對唱片翹曲提供有限保固。翹曲索賠必須嚴格在收到產品後七(7)個日曆天內報告。翹曲索賠將根據我們網站上公佈的品質標準進行評估。符合我們公佈的品質標準中所述公差範圍內的唱片不被視為瑕疵品。根據本保固的更換或其他補救措施由Mobineko全權決定。

10.4 音質與主觀索賠

與音質、表面噪音、感知音色特性或壓片的一般「感覺」或「聲音」相關的抽象或主觀索賠不構成製造缺陷,不在任何保固範圍內。所有此類索賠將由Mobineko根據我們公佈的品質標準自行最終判定。僅僅不喜歡符合我們公佈品質標準的刻盤的聲音或特性不構成退款或更換的理由。與可歸因於客戶源材料的音質相關的索賠受本條款第5條管轄。

10.5 一般保固條件

所有保固索賠均需經Mobineko驗證。我們保留在發出任何補救措施之前要求退回瑕疵產品進行檢查的權利。除已確認第10.1條下的完整製造缺陷外,所提供的補救措施(更換、退款或其他解決方案)均由Mobineko全權決定。保固範圍不延伸至因客戶在交付後的處理、存放或使用產品而造成的缺陷。

11.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Mobineko對客戶就任何訂單的總累計責任不得超過客戶為該訂單實際支付的總金額。

在任何情況下,Mobineko均不對任何間接、附帶、特殊、後果性或懲罰性損害賠償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收入損失、商業機會損失、商譽損失或採購替代品的費用,無論其原因如何,無論是因合約、侵權(包括過失)、嚴格責任還是其他原因引起的,即使Mobineko已被告知可能發生此類損害。

如果延遲或未能履行本條款下的義務是由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情況造成的,包括但不限於設備故障、供應鏈中斷、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流行病、戰爭、內亂或工業行動,Mobineko不對此承擔責任。

12. 準據法與爭議

本銷售條款及因其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包括非合約爭議或索賠)應受中華民國(台灣)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

雙方同意首先嘗試通過善意協商解決任何爭議。如果爭議無法在三十(30)天內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台灣法院管轄,台灣法院對因本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法律程序擁有專屬管轄權。

13. 一般條款

完整協議。 本銷售條款連同Mobineko發出的任何訂單確認和發票構成雙方之間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所有先前與本協議主題相關的談判、陳述、保證和諒解,無論書面或口頭。

修訂。 Mobineko保留隨時修訂本銷售條款的權利。任何修訂將適用於修訂條款公佈之日或之後下的訂單。您下訂單時有效的本條款版本將適用於該訂單。

可分割性。 如果本條款的任何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認定為無效、違法或不可執行,其餘條款將繼續完全有效。

棄權。 Mobineko未能或延遲行使本條款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構成對其的棄權,任何單次或部分行使也不排除任何其他或進一步的行使。

轉讓。 未經Mobineko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或轉移本條款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Mobineko可以在未經客戶同意的情況下將本條款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任何繼承者或關聯企業。

通知。 本條款下要求或允許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方式發送至訂購過程中提供的地址。如果在收件人正常工作時間內發送,通知應視為在發送之日收到;如果在工作時間以外發送,則視為在下一個工作日收到。

語言。 為方便起見,本條款可能以多種語言提供。如果語言版本之間存在任何衝突,以英文版本為準。